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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做好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20-06-15点击数:

各二级学院:

期末考试是检验课程教学质量、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,也是加强学风建设、开展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阵地。为认真做好期末考试有关工作,确保考试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进一步加强命题工作,提高试卷质量

1.任课教师严格按照《教学进度表》按时足额完成本课程的教学任务,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方式、考核要求组织考试。任课教师(课程组)须命制题型结构一样,试卷份量、难易程度、知识覆盖面等方面大致相当的AB两份试卷。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5%。

2.各二级学院认真审定AB试卷及参考的答案,填写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试卷命题质量审定表》。如试卷质量不高、内容不符合要求、格式不规范,必须重新命题。

3.根据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考核办法》有关规定,任课教师在考试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或指定复习范围,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;如有学生被取消考试资格,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一周内向学生公布。

二、进一步加强监考工作,严肃考试纪律

1.各二级学院组织所有监考教师学习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监考守则》、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考试纪律规定(修订)》和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(修订)》等规章制度,使监考教师明确监考职责、熟悉操作规程、掌握监考要求,确保监考工作规范、有序。

2.各二级学院及时落实主考和监考教师,每个考场必须有一名主考和一名监考,人数较多的考场须按规定增派1-2名监考。所有承担监考任务的教师不得无故缺席或自行找人代替。如监考教师临时有事确实无法监考,应提前一天向所在学院申请,由学院负责调整。

3.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教室,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结合本场考试学生人数和教室大小合理安排学生隔行对齐就座,并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、时间、座位安排等内容。

4.考试开始前,监考教师须认真组织清理考场,要求学生将书包、书籍、手机(处于关机状态)等材料物品集中摆放至指定地点,严禁学生将手机、书籍等放在身上和留置在抽屉内。要求学生将学生证或者身份证放置于课桌上,并逐一核对,严防代考。同时向学生强调考试纪律

5.考试期间,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,在教室的前后左右分散站立监考,并适当走动加强巡查,维护考场秩序。不做诸如聊天、看书、批改试卷、使用手机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。

6.考试结束前15分钟,监考教师提醒学生离本场考试结束剩余时间。考试结束时间一到,宣布考试结束,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。监考人员应一人在教室前面维持秩序,其余教师负责收取试卷,待份数清点无误后再让学生离开。

7.在监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、作弊动机的学生,应及时予以口头警告,并采取多种手段坚决防止学生违规作弊行为。一旦违规行为发生,应立即制止,取消其考试资格,将违规行为如实记录在《考场情况登记表》上。本场考试结束后,各学院将《考场情况登记表》和有关证据(如考生使用手机作弊,应立即制止,将学生手机页面与学生证集中放置拍摄取证)一并交教务处。对考试违规处理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监考教师,学校将按规定严肃处理。

8.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本学院考场的巡考工作,了解掌握监考教师到岗履职和学生考风考纪情况,对出现异常情况的考场,巡考人员应敦促监考教师立即纠正。各学院于2020617日前将巡考安排表交至教务处。

三、进一步加强课程总结反思,持续改进授课效果

1.阅卷教师要严格按试卷标准评分认真、规范评阅试卷,评卷要客观合理、公平公正,要防止发生偏宽、偏严、错评、漏评等现象,确保评卷质量。

2.各任课教师及时做好课程教学质量分析,不仅要对期末考试成绩总结,也要对本学期的教学活动进行评价总结,同时在放假前必须将学生试卷和试卷档案(课程考核样卷、参考的答案及评分标准、试卷命题质量审定表、课程教学情况表、平时成绩登记簿、成绩单)等教学材料整理齐全,移交所在学院归档。

3. 任课教师要在本课程考试结束后三日之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。任课教师录入并提交成绩后,各学院教学秘书应及时审核,保证学生能及时查看考试成绩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期末考试期间,教室内的录播系统全部打开,对各考场的考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全程录像。部分课程将参照国家级考试要求,使用金属探测仪加强违规物品的检查。

2.为有利于学生及时回顾、分析、总结课程学习情况,同时推动试卷命题质量提高,请相关二级学院务必于202073日前把部分公共基础课、各专业学科基础课的期末考试试卷(PDF格式)交至教务处,届时在教务处网站上向学生公布。

3.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及时做好试卷等档案材料的接收、整理、编号、归档工作。

4.公共课补考初定于开学后第一周周末202095-6日)进行,具体考试安排和要求届时在学院官网发布。其余课程补考安排由开课学院负责,原则上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考核,请各二级学院届时自行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,务必通知到要参加补考的学生,并提醒学生暑假认真复习,做好补考准备。


滨江学院教务处

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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